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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关于2024年6月申请统招硕士研究生学位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1-23 】

各位2024届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2024年6月统招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我院2020级(延期答辩)和2021级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和统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完善论文工作并撰写学位论文。

完成培养计划内规定的所有学分,学分达标,成绩合格;通过论文开题、中期答辩;检查是否有欠费未清。

3月25日

之前

1.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管理”模块信息,完成网上学位申请工作,并经导师审核学位申请资格。(参考附件1学位申请系统操作流程图)

2.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以及成果验收:

①在系统“学位申请管理”中填写并上传相似性检测论文(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的格式要求提交);

②填写提交硕士研究生期间成果情况表(附件3)、并提交成果复印件(纸质版,导师签字),交至班委处,统一收取。

特别说明:未进行网上学位申请的学生或未经导师审核同意提交的学生,学院不予受理学位申请(相似性检测及后续手续)

3月28日

之前

公布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

第一次相似性检测不通过的同学,请三天后(4月1日)重新上传复检论文,同时提交学位论文复检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导师签字);

第二次查重不合格学生修改网上提交申请,并提交延期学位申请。

4月2日

之前

满足附件4免盲审条件的学位申请人,相似性检测结果合格后,提交附件5免盲审申请表以及证明材料,学院审核完成后,确定免盲审送审名单。

4月7日

通过相似性检测的同学,按照盲审论文通知要求,提交盲审论文相关材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附件6-1/6-2)需经本人签字、导师审核签字。具体盲审论文提交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免盲审同学提交附件7评阅人名单,准备送审论文及评阅书。

5月15日左右返回全部评审结果

送出评审论文:

1.学位论文送审周期一般为一个月,论文送审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催要评审结果。

2.盲审同学(共三份评审论文):两份盲审论文由学院送出,另加一份校内明审论文由导师安排评审专家名单送出(送审时间自行安排)。

3.免盲审同学(共两份评审论文):两份明审(一份校内、一份校外)均由导师安排评审专家名单送出(送审时间自行安排)。

4.公布论文送审结果。

5.第一次论文送审不通过的学生修改论文重新提交送审,公布二审结果。其他同学可按照后续步骤准备材料进行论文答辩。

5月31日

之前必须完成答辩

1.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学院将在系统录入评阅结果,论文评阅通过的同学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按照附件8准备相关答辩审批材料,答辩前提交给答辩秘书,各团队组织安排论文答辩。

答辩日期一经确定,答辩委员会秘书至少应在答辩前3天到学院进行答辩审批,研究生系统同步进行答辩安排及答辩审批。

2.各团队组织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3.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答辩秘书在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答辩结束后,6月3日左右公布抽查评估名单并组织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时间:6月15日之前。

所有同学提交学位归档相关材料:6月19日之前。

以上安排可能临时变更,请及时关注学院主页或班级群通知。

三、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要求、论文送审要求

所有拟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经初检、复检未达到检测通过标准者,当次一律不允许提交学位申请。

1.请登录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研究生基本信息,在“学位申请管理”模块中上传相似性检测论文,并请导师于相应时间节点前审核。(参考附件1学位申请系统操作流程图)。

2.相似性检测论文命名规则为: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二级学科(领域)-导师姓名.doc(pdf)。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为论文的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等)。

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相关要求遵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执行。

3.PDF版盲审论文格式:学位论文的封面及正文中必须隐去作者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相关信息,作者本人的研究成果请务必保留(删除具体作者信息,但应体现作者的排序,如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等)。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需除去创新性声明、附录、致谢、作者简介。

四、学位论文评审、答辩要求和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1.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统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遵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执行。(所有纸质材料全部为研究生院网上新版格式)。

2. 硕士研究生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4年修订》(西电学位〔2014〕23号)和《金沙关于发布各学院(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及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研字〔2015〕67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安排

研究生院在答辩结束后组织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对于新导师和省、校两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学位论文的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将加大抽查比例。抽查评估工作包括学位论文评审和学位论文规范性检测,具体工作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六、答辩后论文提交

学位论文未被抽查的学位申请人员,抽查评估名单公布后即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申请人员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同时,向学院提交3本纸质版学位论文,其中1本提交校档案馆,2本提交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合格的学位申请人员,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审定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并提交学院后,方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

其他事项

1.除本通知下方的附件材料外,申请学位的相关表格材料请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学位授予―资料下载(请务必使用最新版本):

(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术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https://gr.xidian.edu.cn/info/1047/5087.htm;

(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专业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https://gr.xidian.edu.cn/info/1047/5086.htm;

2.本次使用的学位论文模板为2015年修订版,请学位申请人员严格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2015年修订版)》要求撰写论文。

3.研究生信息网除填写毕业论文相关信息外,还需填写科研成果,没有成果的需填写科技报告(后面注明:其他)。

4.填报研究生院的信息需真实有效,若信息与档案不符,将会影响后续的授位工作,请学位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

5.本次学位申请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请登录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位申请管理”模块中提交学位申请,按照附件1流程分别上传相似性检测论文和盲审论文,并请导师于相应时间节点前审核。

6.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费用,参考研字〔2021〕86号《金沙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校外专家酬金管理的通知》文件处理。

7.学院联系人:路老师029-81891373

办公地点:南校区网安大楼CII区2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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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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