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2月6日,学院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导师命题与学生选题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保证毕业设计工作有序推进并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现根据学校《金沙关于2020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后续工作安排说明如下(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一、论文撰写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撰写:2023年12月~2024年5月。
2.论文开题: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学生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选题来源与选题意义;与选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取得的成果;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研究;论文工作进度的初步安排等。
3.中期检查:
(1)2024年3月17日前,学生应同导师商议决定中期答辩具体时间表,并由导师报学院报备。
(2)2024年3月21日(星期日)前,学生应完成毕业设计中期答辩并在系统中提交审核通过的毕业设计中期报告。
请指导教师组织学生按照计划开展毕业设计工作,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周记等材料上传,超期未传将影响后续材料上传。
中期答辩结束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课题名称。中期答辩不合格的学生直接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校内盲审名单。
二、论文抽检
1.毕业设计(论文)校内盲审:2024年5月6日(星期一),学校通过教务系统随机抽取并公布盲审名单;2024年5月9日(星期四)前,学院组织管理盲审学生提交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并上报。
2.毕业设计(论文)院内盲审:2024年5月7日(星期二),学院通过随机抽选方式抽取并公布院内盲审名单;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前,学院组织管理盲审学生提交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并送审。
三、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2023年6月1日(星期一)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并录入最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四、后续工作
1.论文抽检:2024年6月6日(星期四),本科生院组织校内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抽检覆盖学校全部本科专业,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校内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抽检结果处理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西电教〔2023〕69号)执行。
2.优秀论文评选与上传: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之前,学院将完成优秀毕业论文评选。获推荐的优秀论文,须由指导教师认真校对、审核并进行查重,论文文字复制比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