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及《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综合测评与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9级直博生,2020级秋季博士研究生,2021级、2022级、2023级秋季研究生。
(2023级秋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待学院具体通知)
二、申请安排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0月30日12点前
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学业奖学金成果汇总登记表》并提供相关附证材料,成果认定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申请表中成果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2、申请材料
纸质版附件1申请表(正反打印)1份、成绩单1份、附证材料(单面打印)1份,按照顺序左侧装订。电子版附件2交至各班班长,命名为:年级+博士/硕士+姓名+学号+所在系所,纸质、电子缺一不可。
请各位同学于10月30日12点前,将纸质版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附证材料、电子版学业奖学金成果汇总登记表交于本班班长处。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默认为放弃本次学业奖学金申请。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原则上可以兼得,但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2、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以2023年9月30日研究生学位办公室提供的名单为准。
3.所有参评成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并进行公示,未录入和公示的成果不得作为参评学业奖学金的支撑材料。
4.已获得2023年国家奖学金的秋季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时使用过的成果不得在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审中重复使用。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