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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关于受理2023年1月研究生结业申请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11-15 】


各位同学:

根据《金沙关于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的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西电研〔2020〕21号)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结业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研字〔2020〕42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始受理2023年1月研究生结业申请。

一、面向对象

1.达到学制年限,且截止2022年12月末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

2.达到学制年限,且截止2022年12月末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

3.注意:2017年春季入学的统招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生(从博士入学算)、2016年春季入学的直博生和在职博士生已达最长学习年限,此次为最后一次结业机会。

二、基本要求

1.学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修满额定学分、成绩合格。

2.学生达到学制规定年限并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具体的学制与学习年限要求请查看附件《金沙关于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的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规定。

三、工作安排

1.结业申请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

2.申请方式:通过学校研究生系统(或一网通办-研究生教育)进入“毕结业申请”app -“我的毕结业应用”提交申请,并准备2张2寸符合学历证书图像照片采集要求的蓝底照片交至学院(具体要求见附件3),若未参与学校统一安排的学历证书照片采集,还须上交电子版照片;

3.申请同学填写完系统后,联系导师审核,并将照片(2张)、学生成绩单(1份),交至学院培养办公室,北校区办公楼210室;

4.研究生院12月31日前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报数据;

5.陕西省教育厅审批后发放结业证书。

四、其他重要事项

1.如研究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必须以毕业、结业、肄业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否则学校将自动进行学籍清理。

2.结业申请成功之后会和其他毕业学生同样办理离校手续。

3.根据《金沙关于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的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西电研〔2020〕21号)文件规定,已结业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满足毕业要求,可申请换发毕业证。

4.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方式:

1)第一种:参加校内统一组织的图像采集(一般在每年3月份左右);

2)第二种:通过http://www.xinhuacu.com/#/home(图像采集网)自行上传照片;

3)第三种:学生本人去新华图片社现场采集。新华图片社陕西分社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D座1605室(高新管委会西侧)。联系电话029-81154835,18089293349。

五、结业事宜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培养办)81891044;

(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88201531;

六、原文链接及附件下载

金沙关于受理2023年1月研究生结业申请的通知https://gr.xidian.edu.cn/info/1037/12603.htm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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