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电研〔2018〕47号)精神和《金沙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的通知》(西电研〔2020〕22号)要求及相关规定,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拟开展秋季研究生2020-2021学年总评、学业奖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
一、学年总评参评对象
2016级、2017级直博生,2017级硕博连读生(硕士2016年入学),2018级、2019级秋季研究生以及未享受直博生专项奖学金和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的2020级秋季研究生。
二、申请工作安排
1、填写申请材料:即日起——10月15日
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附件: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将上一学年中的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附上,成果认定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2、提交申请材料:10月15日
请各位同学于10月15日之前将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交于本班班长处。未填写申请表默认为放弃本次奖助金申请。
特别说明: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原则上可以兼得,但参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鉴于19级硕博士研究生申报奖学金主要依据学业成绩,而学业成绩无法拆分,故原则上不得兼得。其他年级研究生若要两者兼得,请于10月15日上午9:00-12:00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办公楼215)进行登记报备,学院和研究生院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和审核,一经发现参评成果重复使用,将同时取消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资格。申请兼得的同学需要上会答辩,对于材料特别突出的同学,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兼得。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进行登记报备,则默认为已取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自动放弃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但可同时享受相应的国家助学金。
附: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