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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关于申请2020-2021学年“特困研究生专项资助”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8-20 】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减轻生活负担,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办法(试行)》(西电研﹝2018﹞46号)精神,现开展特困研究生专项资助(以下简称“专项资助”)申请工作。

一、资助对象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农村低保家庭研究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研究生、孤残研究生和烈士子女(申请人须为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包括2020级新生)。

二、资助标准

每月200元就餐补贴,直接打入校园一卡通,每年发放12个月。

三、志愿服务

获得专项资助的研究生,每年需参加不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身患残疾或严重疾病的研究生可降低或取消志愿服务要求),志愿服务岗位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受助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四、申报程序

1、准备阶段(9月14日前):申请人利用暑假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阶段:申请人填写附件1《特困研究生专项资助个人信息表》发送到Saixg@xidian.edu.cn, 同时填写附件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特困研究生专项资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后,于9月25日前交行政楼215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

3、院审阶段(9月28日前):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符合要求的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4、校审阶段(10月15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资助名单。

五、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 附件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和以下至少一种材料的封面及全部内页复印件(必须包含家庭成员、受资助年限等关键信息):

《扶贫手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低保家庭研究生)、《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研究生),《孤儿证》或《残疾人证》(孤残研究生)、父亲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烈士子女)。其中,前三类证件的户主应为申请人的父亲或母亲。

六、其他说明

特困研究生专项资助的资助期限为一年,2019~2020学年获得专项资助的研究生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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