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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26 】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实施办法》(西电研〔2015〕24号)文件精神,激励广大毕业生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学校决定开展2020届毕业研究生评优工作,评选2019-2020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

一、评选范围:

2020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从“基本素养、理论知识水平、学术成果、科研业绩、各类获奖、国际化程度、社会实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和评选。

2.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品行端正,学习成绩、科研工作突出,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发表论文质量高,毕业论文一般应评为优秀,两次被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3.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在校期间担任研究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集体和社会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研究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学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一般应评价良好以上,曾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4.对于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三、评选名额: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硕士研究生35%,优秀博士研究生18%,优秀研究生干部5%。

2.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

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的数量,按毕业生总数的4%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的数量,按毕业生总数的2%评选。

个别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可由校团委提名和校研究生会推荐,征求学院意见(限8人),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四、时间安排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请符合条件请打算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于2020年6月1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申请表,并附相关学术、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交班长处(过期不交默认为放弃本次申请) 。

打算申请的博士生同学,请于2020年6月1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交红楼215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过期不交默认为放弃本次申请)

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请符合条件打算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同学,于2020年6月1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2: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申请表,并附学术、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复印件交红楼215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过期不交默认为放弃本次申请),按照研工部通知,两次被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曾获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条件要求是2017-2018年度、2018-2019年度学年总评中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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