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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通知】金沙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7-20 】

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研究生院印发的《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研字〔2018〕75号),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学院正式启动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工作组织

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彪

成员:党委书记、董伟生、王爽、缑水平、李甫、马晶晶、刘丹华

秘书:李欣越

二、工作要求

各位导师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工作,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学位论文问题主动上报的导师,学校将不予以追究导师责任;对在后续学校巡查过程中发现学位论文问题且前期未认真自查的导师,学校将对其采取停招或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罚,并对其所在学院采取减招名额的处罚。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对所有自己名下已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其中特别是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按以下情况处理:

1.经自查确属学位论文抄袭的,导师应主动向学校提出撤销研究生学位;

2.经自查发现学位论文存在引用不当等不规范行为,导师应主动向学校提出修改论文后重新向知网、万方和国家图书馆等数据库上传论文。

(二)在自查过程中,导师可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申请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于8月25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xwb@xidian.edu.cn,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统一对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并于8月31日前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导师邮箱。请各位导师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发送检测论文电子版:

1.论文电子版必须为论文的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等)。

2.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二级学科(领域)-导师姓名.doc(docx或pdf)。

3.发送论文电子版的邮件统一命名为: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相似性检测。

(三)各研究生导师自查后于9月7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表(导师版)》(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lixy@xidian.edu.cn,学院按要求汇总后报研究生院。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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